CCS 商业化:碳捕集只是整个价值链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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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 CCS(碳捕集与封存)项目在技术上取得成功,并不意味着它在商业上也具备规模化发展的可行性。
对于钢铁、水泥和化工等难以减排的行业而言,除了回答:
“我们能够捕集并封存多少二氧化碳(CO₂)?”
市场如今越来越关注另一个关键问题:
“谁来为减排成果买单?项目又如何创造足够的经济价值,以证明其投资的合理性?”
碳税或排放交易体系(ETS)可以通过降低企业未来面临的碳成本风险,改善项目的经济可行性。然而,实际效果取决于碳价水平与项目成本,单靠这些机制未必足以弥补项目的商业可行性缺口。
因此,CCS 的商业化可能需要结合多种潜在的价值来源:
• 避免碳税及 ETS 成本: 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降低企业未来的碳税负担或排放配额履约成本。
• 低碳产品溢价: 通过价格溢价或更有利的市场定位,提高低碳产品的商业竞争力。
• 碳信用收入: 如果项目符合适用的碳信用方法学及相关资格要求,可通过碳信用创造额外收入。
• 新兴环境属性机制: 通过相关机制,将经过核证的碳绩效属性与实体产品本身分离,从而探索新的价值实现方式。
• 政策与融资支持: 通过政策激励及融资安排,降低投资风险,改善项目的融资条件。
基于环境属性的商业化路径仍处于发展阶段。例如,RMI 已针对钢铁以及水泥与混凝土行业开发了 Book-and-Claim(账簿与声明) 框架。
这些框架尚未成为普遍适用的市场标准,但它们揭示了一个值得关注的发展方向:经过核证的低碳属性,有可能在实体生产商与有意愿的买方之间不存在直接供应关系的情况下,依然创造市场需求。
这正在改变我们对 CCS 的理解。
CCS 面临的挑战已不再仅仅是:
碳捕集 → 运输 → 封存
而是进一步延伸至整个商业价值链:
碳减排 → 可信的核证证据 → 低碳产品/环境属性 → 买方需求 → 商业价值 → 融资
这一发展方向也对公共政策提出了新的要求。
仅仅支持低碳产品的供应,只解决了整个问题的一半。需求侧措施同样重要,例如企业范围三(Scope 3)排放承诺、绿色采购、隐含碳(Embodied Carbon)要求,以及可信的认证机制。这些措施有助于为低碳材料创造更稳定的市场需求。
然而,多种价值实现路径也带来了另一项挑战。
如果同一项基础减排成果同时被用于支持低碳产品溢价、环境属性交易或碳信用签发,市场就必须确保减排量得到准确计量、相关属性得到合理归属,并避免同一减排成果被重复计算或重复宣称。
这正是 CCS 不仅需要 MRV(监测、报告与核证)的原因。
CCS 还需要一套商业基础设施,将经过核证的碳减排成果与产品、交易、环境声明及融资机制有效连接起来。
我越来越相信,在推动 CCS 实现规模化发展方面,这一商业化体系的重要性将不亚于实体基础设施本身。



